中国央行的数字货币研发工作吸引了众多关注。从去年起,数字货币研究所人员实行“996”工作制,这体现出背后所蕴含的紧迫感与重要性。央行确定了下半年的八大重点工作,其中一项便是推进数字货币研发,这在国内金融领域是一件重大的事情。
数字货币的定义
央行前行长周小川已对央行数字货币的定义作出解释,其中 DC/EP 里的 DC 指的是数字货币。这使得大众开始明白它在货币体系中的所处位置。在国际上,许多国家也在对数字货币进行探讨,中国如此重视它的原因之一是为了适应全球化金融发展的需求。从概念到走向实际研发,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有很多专家学者都参与到研讨之中。
在探索过程中,参考了其他多种货币相关概念。这些概念区别于普通大众所认知的一些加密货币等货币概念,具有法定性等独特特点。
研发的管理模式
穆长春强调了央行数字货币需坚持中心化管理模式。此模式与加密资产差异显著,因为加密资产的去中心化是其自身所具有的属性。在中心化管理模式里,央行可以更有效地掌控数字货币在发行以及流通等各个方面的事务。
当面对诸如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这类监管事务的时候,中心化模式能够更加高效地展开工作。与之相比,去中心化模式存在一些在管理上难以掌控的方面,这与央行作为国家货币部门的控制理念不相符合。
双层运营体系
央行数字货币的发行采用双层运营体系。姚前的论文对这一体系进行了阐释。这一思想相较于单层模式更为深入。在这个体系中,先是从央行到银行等运营机构,然后再到公众。
这种双重投放体系在我国具备独特优势。它符合我国国情,能够利用现有的诸多资源,比如众多商业银行的资源等。同时,还能调动商业银行的积极性。在实践期间,能够让公众更迅速地接受数字货币,促使其流通速度加快。
与智能合约的关系
穆长春针对是否加载智能合约提出了观点,他认为会加载有助于货币职能的智能合约,而对于超出货币职能的部分则持谨慎态度。在实际进行操作时,要确定智能合约对数字货币的助力以及产生的影响是非常复杂的,这需要考虑到基本的货币职能的发挥,例如支付职能等方面。
需要考虑到不能因过度使用智能合约功能而对币值稳定等重要因素造成影响,同时也得关注安全性等诸多方面的情况,这方面需要进行大量的研究和测试。
主要的应用方向
多位专家指出,央行数字货币的主要用途在于零售业务。在其发行和流通环节,具有自身的特点,例如从以往的物理运送纸币转变为现在的电子运送数字货币。穆长春认为,这种特点适宜小额零售高频的业务场景。而这种特性也就决定了它的应用场景更多地体现在老百姓日常的零售买卖等活动当中。
在实际的市场环境当中,当下存在着众多的电子支付方式。数字货币若想在零售场景中脱颖而出,就需要具备更多的创新点,像它拥有背后强大的信用支撑,并且有央行的主权信用作为背书。
对传统银行的影响
在商业银行的传统账户体系当中引入数字货币钱包的属性,这种方式在姚前的论文中被指出能够起到缓冲冲击的作用。传统银行在我国的金融体系中占据着很重的分量,对其现有系统的投资进行保护是非常有必要的。
数字货币流通之后,关键在于与传统银行体系的融合以及协调发展。当下的方案是在尽可能降低对银行体系冲击的前提下,推动数字货币的研发与发展。这体现了一种平衡发展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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